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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温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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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微尘,吾宁爱憎(一)(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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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一样。

    我忽然读懂了她的唇语,三年前她就将这句话告诉了我,我真笨!

    她说的是:爱我,请你来找我。

    我背着于乐乐在北京的街头一直走一直走,幸福得一句话都不想说。

    当然了我还是很吝啬地对于乐乐说了六个字:对不起,我爱你。

    要让一个喜欢了你很多年的人开口说这句话是多么不容易啊!

    崴了脚的于乐乐心满意足地趴在我肩头说。

    然后于乐乐说:麻雀,北京哪里有什么麻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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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间的河流不肯停歇地向前奔涌的时候,我在无望的守候里,心甘情愿地登上了别人的岸。

    刻舟求剑,只能让爱留在最初的年华里。

    陈卓用了所有的积蓄在江边买了一处房子,小户型,比麻雀的心脏还小。

    但是推开窗就可以闻到江水的气息,这很难得。

    更难得的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葛小布。

    我像模像样地以一个主人的身份开始装修它。

    客厅的墙壁是果绿色,配一张小小的红色双人沙发,想多耀眼就有多耀眼。

    卧室是浅浅的紫,如梦幻似的颜色,可以吞没我所有张扬的梦。

    我蹲在地上擦未干的油漆,陈卓突然嬉皮笑脸地靠近我。

    “报告房主,这是我最后一点财产,申请上缴。不过这东西有点寒酸,80元,还是折后价。”

    他最后一句话的声音,底气明显不足。

    我咧开嘴笑,他手心里是一枚细细的银戒,没有钻石的闪亮,没有铂金的厚重。

    但,那微小的光泽,丝丝缕缕地拴住了我的心。

    “戴上嘛!我是在求婚呢!”他死乞白赖地恳求。

    “哪有这样求婚的?”

    我鼻子有些酸,低下头,以免那小子看到我感动的泪水会得意忘形。

    “来来,我给你戴上。”他蹭到我面前。我伸出十指,面色严峻:“天天给你擦地板,手指都变粗了。”

    转身去厨房洗手,脸上的笑藏都藏不住。

    手机却在这个时候咿咿呀呀地响了起来,电话里的声音我一辈子都忘不掉:“葛小布,我回来了!”

    我的笑容一瞬间僵在了脸上。

    季冬晨戴一副无框眼镜,斯文了许多。

    可是我仍一眼认出了他,他坐在酒店的咖啡间里,下巴微微仰起,望着落地窗。

    我站在散尾葵后面,犹豫着,终于还是将左手无名指上那枚细细的戒指轻轻旋了下来,放进了我的背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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