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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温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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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微尘,吾宁爱憎(一)(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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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高跟鞋老崴脚。

    无数个浪漫而美好的夜晚我都不得不像个偷葫芦的老鼠一样背着于乐乐游荡在武大校园最黑暗的角落里。

    于乐乐很享受地趴在我背上拧着我耳朵说:虽然我于乐乐的眼光是一流的,可老虎也有打盹走神的时候,你别得意,我打这个盹可是迫不得已的。

    毕业的时候我选择了深圳,我喜欢这座城市。于乐乐不同,她很恋家,想离家近一点,所以她坚决地留在了武汉。

    我们很温柔地吵了一架。“你是不是一定要去深圳?”

    “是的。”

    “你呢,是不是一定要留下来?”

    “是的。”

    “给我一个走的理由。”

    “给我一个留的理由。”

    好半天我们都没有说话,最后我开口了,我一句话结束了我们两年的山盟海誓:是不是因为麻雀?

    他打电话告诉我说他会回来。于乐乐一言不发转身就走,我明白她生气是因为我对她不信任。

    我后悔死了。

    走的那天我在车站里看到了于乐乐。

    火车快开了,我隔着玻璃看着于乐乐,于乐乐也看着我。

    于乐乐突然望着我说了一句话,她的神情很认真,但是太远了我听不清。

    火车还是开了。

    我的手臂上多了两滴泪珠,这一次,是我自己的。

    我在深圳一直过得很好,钱很多,朋友也很多,所以我没有机会知道什么叫做寂寞。

    惟一能让我不开心的是:我发现我一直都很没骨气地挂念着于乐乐。

    有一天晚上我接到于乐乐的电话,她说,我失恋了,你能不能过来陪陪我?

    我坐第二天的第一班飞机去武汉,找了一整天,终于在一个很小的酒吧里找到了一脸茫然的于乐乐,她像一只受伤的小猫一样缩在角落里,见了我只是拼命地哭。

    于乐乐不止是失恋,还失业。

    其实这次是于乐乐主动的。

    出酒吧的时候她紧紧地拽着我的衣袖怯生生地问我。

    如果我想换个环境的话,深圳可不可以?

    我激动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是频频点头。

    深圳果然是个适合于乐乐的城市,她在我租来的二室一厅的公寓里转了一圈后宣布:这房子现在一半的使用权归我,房租先欠着,三个月后连本带利一起还你。

    于乐乐就像只重获自由的老虎,有什么关系,她想吃了我就让她吃吧,只要我们能在一起。

    自从那晚变回老虎后,于乐乐就再也没有给过我其他机会了。

    她很快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朋友三五成群,所以于乐乐完全有理由对我的殷勤与讨好熟视无睹。

    我开始明白,要追于乐乐这样的女孩子得旁敲侧击才行。

    我追的第一个女孩是幼儿园阿姨,长相身材无可挑剔,是个很爱干净又喜欢助人为乐的女孩子。

    有一次她问我:你那儿乱不乱啊,我这两天有空,要不要我帮你收拾?

    可于乐乐把所有能搬出来的垃圾都搬到了客厅里。

    浴室里的水滴滴嗒嗒地一直流到地上,都快流到我和阿姨脚下了。

    于乐乐却贴了一脸的黄瓜片儿穿着睡衣气定神闲地坐在惟一的一块陆地上,嗑瓜子。

    第二次我带了一个很前卫的女友回来,我和女友正坐在床边谈着情说着爱,于乐乐门也不敲地闯了进来,一声不吭在我房间里乱翻一气。

    十分钟后于乐乐从我枕头下找出一样东西,于乐乐眉开眼笑地拍着女友的肩说,好了好了,总算找着了,你们继续。

    女友脸都青了,于乐乐手上的东西是胸罩!

    这个于乐乐!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

    她可是身边总有些新鲜面孔,时不时捧着玫瑰回家。

    哼,我故意不用正眼瞟她。

    于乐乐却笑嘻嘻地和我抢玩电脑,我就是不让她,她二话不说就买了台新的回家。

    于乐乐说她网恋了,她整天都趴在电脑前,痴痴地敲,傻傻地笑。

    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我只能看着于乐乐的明眸每分每秒都跳动着爱的火花,却不是为我。

    我无法阻止自己日复一日地爱着于乐乐,就像我无法阻止于乐乐爱上别人一样。

    对不起,我爱你。

    于乐乐和我说再见了,她将欠我的房租放在桌上,说:记得麻雀吗?

    她说如果我现在去北京,他会用余生所有的时间来爱我。

    要让一个喜欢了你很多年的人开口说这句话是多么的不容易啊!

    于乐乐背过身自言自语地说。

    我还能说什么?

    很像三年前的那个场景,只是坐在车厢内的人是于乐乐。

    她一直看着我,头微微昂着,她在说话,但是隔着玻璃我听不清在说什么。

    我一脸伤感与茫然,失去了于乐乐我的世界还剩下什么?

    于乐乐定定地看着我,她还在说那句话,一遍、二遍、三遍——像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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