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发展起来,村委就会号召村民们一起出钱修路。
在以前,有个词,很响亮。
集体利益。
只有集体利益,往往才能维护。
这无可厚非,对吧?
待在办公室里审阅文件、报告的张硕,偏偏就撞见了这么一桩触动了集体利益的事情:
某天中午,一名女司机开车,载满了一车的猪仔,说要去隔壁镇子送货,为了图方柏,就走了这条路,没往国道上遛。
结果。
车才刚开进去。
就把地面轧裂开了。
才过了没几分钟,车就被一堆村民拦住了。
加起来,大概有着十几二十人。
齐齐找女司机索要10000元过路费、修路费。
大有一副,不给就要挨打的样子。
女司机当然不愿意给这笔钱,这一车的猪仔,卖到镇子里也挣不了几个钱,上来就开口索要一万块,这怎么可能给得起?
但村民们口径一致,纷纷指责她,把村里好不容易修建起来的路给轧坏了,这条路是他们每天都要经过的地方,现在变得不平整,以后出事故了怎么办?
女司机则表示,那也用不上赔一万块吧?而且货车只是轧裂了路面,大不了她亲自去弄点沥青过来,把路面给修补好,顶多花费一千块左右,就能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