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茫四海人无数,哪个男儿是丈夫!”秋兰目光一直不曾离开过空中快速飞掠的人影:“柳大哥这一身铁甲少说也有百十斤,他却还能在空中像大鸟一样飞翔,想必带着我飞起来也不成问题,这才是真豪杰啊。”
那名骑士毫不在乎被喷得满身的血迹,将死者双脚并拢,两道伤口形成一个鲜红的叉印。柳未寒淡淡吐出两个字:“夜叉。”
宋钰没有出手,那天晚上他有活干,在没有完成任务之前,他不能浪费真元,也很少有杀手会愚蠢地做这种节外生枝的事,这是杀手们不约而同遵守的原则。
倒了油瓶,破了米缸、飞了鸡鸭,碎了纸鸢。
就在那瞬间,宋钰作出让他也没想到的决定:定居天关城。
听说杀了个逃犯,有人惊慌失措往似锦巷外面跑,有人则兴高采烈朝事发地中间挤,狭窄的似锦巷顿时乱成一锅粥。
秋兰眼中神光流转,得意地朝罗雅丹说道:“柳大哥出手,自然是马到功成。”
丁账房轻言道:“杀人者,夜叉!”
宋钰不但没有得意忘形,甚至更小心谨慎,似乎大家都很喜欢这种能迅速致富的职业,踊跃地争做杀手,杀手也分外门内门,那些有组织的自然是内门杀手,像宋钰这种只是因为生活所迫而想要赚一笔的杀手被那些职业杀手鄙视为门外汉,门外汉不只是因为偶尔做一回杀手的缘故,更多的是因为少了人引荐,一辈子都无法进入杀手圈。
双方的眼神都只是在空中交汇片刻,又继续朝着各自的方向前进,但宋钰知道,这属于弱水的女人,以后都会如毒蛇一般在暗中盯着自己。
同行如冤家,宋钰与花蝶之间更不会很友好。
这样的人,这样的一张脸,天生便是作杀手的料。
但宋钰也明白一个事实:他和罗雅丹之间有着天壤之别。
在半个月前的一次行动中,宋钰与花蝶在午夜的街头相遇,也许是偶遇,双方都沉默地注视着对方。
对宋钰而言,能自在地行走,无论是沐浴着阳光还是月光,都是最美好的事情。
短短一年时间,宋钰已经在天关城闯下赫赫声名——夜叉。
然而,让宋钰疑惑的是,事后他无论如何都想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