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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温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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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微呓辰,不惘忘川(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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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得把手放下。

    他只是连声说去医院,重新开动车子。

    我朝后视镜偷瞄一眼,只见满头满脸是土,鼻子上蹭破一块,血肉模糊,恐怖之极。

    思前想后,眼泪不争气地滚落,倒霉至此,不如去死。

    他看也不看我,大手伸过来握住我手,温暖修长,我便不好再哭。

    到了诊所,护士替我处理伤口,医生在一旁教训他,姑娘家摔成这样,怎么保护女朋友的?

    我欲解释,却听他唯唯诺诺说以后不敢。

    老医生又看我脚一眼,你这姑娘也忒邪性,人家都是踩高跷摔倒,你倒好!

    我也纳闷儿,低头一瞥,原来不知怎的,两根鞋带被我乱七八糟绑作一团。

    一切完毕,他拿药拥着我一阵风出门。

    我不放心,回头高喊医生,我会不会留疤破相?

    他不容争辩插嘴,破相我也要你,何虑之有?

    只听得医生和护士在身后呵呵傻笑。

    送我回家,我请他上楼坐。他倒也不客气,大步流星。

    进到家里,他立刻被满屋球鞋吸引,蹲下来细细鉴赏,赞不绝口。

    我立刻得意起来,爬上爬下拿最喜欢的鞋子出来献宝。

    他看我源源不绝搬纸盒,看直了眼。存这么多球鞋在家里,不是辟邪?

    我捂着鼻子,惨笑。本来不邪,碰到你,再和鞋子有关系就倒霉了。

    他忽然笑得诡异,你知道为什么?我给你的球鞋施了魔法。

    我望他,他一手拿着一只球鞋喃喃做声,眼皮翻起,逗得我笑出来。

    他问,为什么有这么多双球鞋,旧的也不丢掉?总穿球鞋,不怕男人不喜欢?

    我站在地板上,滔滔发表:穿球鞋的女人就不能找到爱情吗?我偏要让我家那些装扮精致的淑女们大跌眼镜。

    所谓爱,不过就是这样的坚持嘛!

    每次把脚插进新的converse球鞋里,都会想——这双鞋也会变旧的啊,等它旧了,脏了,丑了,难道就忘记曾经和它走过的路程,把它丢掉吗?那怎么可以。

    爱情也是一样啊,也会有不那么新鲜喜人的一天,那时候还会开心地拉着手雀跃地爱着彼此吗?

    我会很努力很努力地不让爱情变旧,就好像我总是想尽办法延长球鞋的生命。

    用心地爱,百般地呵护,想方设法让它每天新鲜。

    即使鞋子都穿旧了,穿脏了,磨破了。

    即使爱的人也变旧了,变老了,有了皱纹、眼袋和肚腩了。

    我一样会紧紧地系好鞋带,紧紧地抱住他。

    对我来说,球鞋不在于时髦,只在于爱。

    旧旧的爱情,我喜欢。

    他揉揉我的头发,深深望进我的眼睛,让我同你一起穿旧很多很多双球鞋好吗?

    ~~~

    我记不清这学期吃了多少个水煮蛋了。

    高岩说,鸡蛋在水煮过程中营养的损失最小,而且有利于消化,是最理想的早餐。

    我并不以为然。

    我理想的早点应该是喷香的葱油饼、小笼汤包或者三明治之类的。

    如果一定是鸡蛋的话,最好是煎成两面金黄的荷包蛋——但这只是妄想。

    因为就像乞丐不能挑剔人家的施舍,通常“蹭饭”的人也没有权利抱怨食物难吃。

    在学校住校,早餐经常会被忽略不计,非得赖到快迟到了我才会从床上一跃而起,抄起书本就往教室里冲。

    痛苦的是每天都要抉择——是一口气冲到四楼的教室,饥肠辘辘地盼着下课?

    还是冲到二楼时先拐到化学实验室,不顾高岩揶揄的目光,厚着脸从他桌上取一个水煮蛋?

    最后我还是选择了水煮蛋,拿在手里时还有些烫,然后躲在立起的书本后,开始气定神闲地剥蛋壳。

    水煮蛋在我眼里只是充饥的俗物,滋味寡淡,却非得像美味小口小口地吃,因为囫囵而吞得把人撑得半死。

    有一回,我正嚼蛋黄时被老师提问,噎得我一口气差点儿上不来。

    老师只好让我坐下,并认真地告诉我:“林珊同学,教室可不是餐厅。”

    我当然知道教室不是餐厅。

    因为餐厅里不可能只有干巴巴的水煮蛋。

    我没课的时候常到高岩的实验室里消磨时光。

    他是化学系的研究生,平时只会闷头鼓捣那些瓶瓶罐罐。

    那天,他用酒精灯给我煮鸡蛋。

    我说:“我出个谜语你猜好不好?

    ‘高岩请我吃东西’,打一部小说的名字。”

    他笑了:“我猜不着。”我叹了口气:“谜底是刘索拉的小说——《你别无选择》。”

    他爆笑,我也笑,连鸡蛋在锅里咕嘟咕嘟也像在笑。

    高岩说:“小时候我只有过年过节时才能吃上一个。

    那年我考上大学,我妈给我煮了10个鸡蛋,我高兴坏了。”

    “真可怜,吃几个鸡蛋就乐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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