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和水,度过今晚并不是问题,但是她并不想让阿琛和莫文雨待在一起。
原文里几乎所有的远古人类都长得十分感人,而阿琛竟然是放在现代也能称的上帅的长相,果断男主一枚。莫文雨穿进了书中总要找一个依靠,阿琛无疑是最好的目标。
阿琛是一个很单纯的少年,认定了谁,就会对谁很好。他从小就不喜欢部落里的女孩子,觉得她们……丑就算了,而且还那么脏。玩得一身泥也从来不洗。无法忍受。
其实就两个字,洁癖。
要是在现代还好,在条件简陋的远古时期,拥有洁癖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阿琛能平安的活到现在,真是一件奇迹。
这个时代的人们已经可以直立行走,不过长得还是跟现代人有些区别的。无论男女,都长得身材高大,面容粗犷,力大无穷。说女人体弱,也只是相较于男人而言。这里的女人要是随便放一个到现代,可以干倒一群普通男人。
阿琛十六岁,个头一米八。但是在身高普遍两米以上的男人堆里,实在是很弱……不过,觅食打猎是不在话下的。
莫文雨就去找阿琛这个靠山,见惯了一群泥土姐姐,乍一见这么干干净净的小姑娘,阿琛也是好奇地收留了下来,只是并没有特殊的感觉。两人在同一个窑洞里住了三天,都是保持距离。
或者说,是阿琛主动保持距离。
不过就算是这样,姜滢也不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