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的思念了,恍见一只白鹿,都当成了时间的某种暗示。
可没等巴志起身上前去多问上两句,只见奎托斯从冰冷的湖水中一跃而起,一把抱住了白鹿的脖子,唰就是一刀捅进了这畜生的肚子。疼得白鹿激烈挣扎,啼叫不已。
“都他吗别睡啦!起来帮忙啊!”奎托斯一声吆喝,周围一些阿摩神军的弟兄也是迅速爬了起来。
眼见奎托斯正跟马匹一样巨大的白鹿搏斗,浑身是血,立刻明白他是几个意思。
兄弟们连日来都没吃上什么像样的肉食,沿路的土拨鼠都被当成了大型肉类,可想而知过得有多惨。眼前这庞然大物,最少够大家都分上一口肉食,也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全围了上去。
群众的力量就是大,那足有600多斤的白鹿硬被按倒在地,分分钟就被扭断了脖子,失去了生命的气息。
如果它是时间的使者,那么这些出手弄死他的小子,现在也全都该死翘翘了。
巴志看着兴奋的兄弟们还有浑身是血的奎托斯,也只能为自己幼稚的想法而苦笑摇头。
“快快快!起锅烧水!剃毛!今天早餐有肉吃啦!哈哈哈!”兄弟们兴高采烈的宣布道。
“辛苦奎爷啦!感谢奎爷狩猎的大鹿子!”连日来的共同行走,阿摩神军的列位也将奎托斯视为了同僚。主要因为这家伙真的很强,作为大明武将世家出身的总旗官,他拥有极强的单兵作战能力。
连日来和多少不服气的弟兄过手,没一个人是他的对手。他的强悍并不光是身手,而是战斗意识。就像他为了狩猎饮水的白鹿,硬生生在湖水里泡了半个时辰,而且不发出丝毫声响。
看这白鹿能在靠近阿摩神军如此近的距离,悄无声息的走到河畔喝水,就知道它在动物界里的身手,绝对也是王者级别了。
只不过它低估了人类的阴险,还有对它一身肉嘎嘎的欲望。
“王子殿下,这是刚才那白鹿拔下来的皮毛!奎哥说,送给您当铺盖,比毛毯舒服!”一位兵卒笑嘻嘻的将扒下来的白色皮毛送了过来。
“谁是你哥来着?那只是一个外人,叫得那么热乎。”一脸不爽的靖安也来到了巴志的身旁,一顿训斥,兵卒脸色难堪的放下皮毛,赶快转身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