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风,又是林清风!
他到底是哪来的三线小演员,居然能把他家里三个女人都迷成这样。
不过,眼下这个问题不重要。
沈煜白抬起头问沈月初:“婉婉她真的会喜欢这种风格吗”
沈月初打包票道:“你放心,肯定会喜欢的,哥你就信我一次,你穿成这样一定很帅的。”
“那你从来没有说我长得帅过。”
沈月初无了个大语:“哥,就算你是盛世美颜,潘安再世,我从小看到大,也能看免疫了好不好。
再说了,你穿成这样又不是给嫂子一个人看的。
你穿成这样去拍摄基地,主要是给嫂子剧组的人看的好不好。
见情敌最重要的是气场,气场懂不?”
不过气场这一点沈月初根本不担心,哥他除了对至亲至爱还有几分好脸色外,对别人可从来都是冰块脸。
以至于a市有个传说,sq集团总裁长相如同凶煞,能止小儿夜啼。
“暂且相信你一次,如果婉婉不高兴了,我就派人抓你回来继承爸爸的公司。”
沈月初朝自家哥哥行了个抱拳礼:“哥——算你狠!
要是我说的没错,你得回锦园住一个月,再给我们做一个月的早餐。”
“行!”
沈月初贴心地将沈煜白的东西整理好,塞进他的行李箱里。
她见沈煜白坐在床上若有所思的样子,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
如果哥能恢复以前的样子多好,她真的好想以前那个明朗成熟的哥哥。
“哥,等乔乔这部剧拍完了 ,你还会让她去当演员嘛?
乔乔她曾经说过,一个人一辈子只能是自己,而演员这个职业能让她体验到不同人的人生,所以她很喜欢演员这个职业。”
沈煜白说:“不,她最喜欢的职业是导演。
她说我们人常常被命运掌控,而她迷恋那种掌控全局的感觉,所以她才会想当导演。”
“嫂子说的的确没错。”
沈月初想了想,忽然恍然大悟般笑了笑:“我以前总是想腹黑冷酷的大魔王怎么会喜欢上一只柔弱的小白兔。
现在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