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会选择跟普通人在一起是吗?
可是秦家跟沈家一比,简直九牛一毛,所以如果他以沈家大公子的身份追婉婉,婉婉一定避之唯恐不及。
于是他就做了这么一件蠢事,天天穿着地摊货去找乔婉歌,连想带她去吃东西都不敢买好的,怕被她发现。
沈煜白想起自己做的事情,简直快被自己蠢哭了,他说:“我以为你更喜欢普通人。”
普通人……
也对,跟沈煜白一比,她乔婉歌还真是个普通人。
沈煜白的身后是庞大的沈氏财阀,还是是未来医学界新星。
她是拍马也追不上的。
可惜了一颗熠熠生辉的明星,上辈子因为自己跌入了泥潭。
乔婉歌颇为无奈:“好了,那你以后不必装了,我都知道了,穿地摊货一定很难受吧。
沈煜白,你就按照你原本的样子过你喜欢的日子就好了。”
可是婉婉……我更想成为你喜欢的样子。
沈煜白将他送到离公司大楼几十米的地方,他问:“婉婉,我停这可以吗?”
乔婉歌:“送我到公司楼下啊,你不一起上去吗?”
沈煜白:“会被公司其他同事看到。”
乔婉歌:“看到就看到吧,你不想跟我一起出现吗?”
沈煜白沉默地不说话。
乔婉歌为了节约房租,房子租的离公司很远,她都是坐公交车去上班的。
某一天沈煜白去接他上班,乔婉歌一见到他就避如蛇蝎。
“初初的哥哥是吗?对不起,我真的有喜欢的人了,你能不能不要再来找我?”
沈煜白见她连自己的名字也没记住,不免有些失落,他重申道:“我叫沈煜白,你可以叫我的名字。”
“沈煜白,不好意思,能得你青睐我深感荣幸,但我真的不能接受你这份好意。你也不希望我把你当成备胎是不是?你是初初的哥哥,初初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能玩弄你的感情。”
好官方的回复,不过沈煜白笑了一下,觉得这姑娘难得的真诚。
“我送你去上班。”
“不用了,真不用了,我走了,再不走要赶不上公交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