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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苟的我,发现天道竟是我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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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开局就昏迷,睁眼已过无数年(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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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跟帅不沾边,就是一普通长相的普通人,扔人群里都找不出来的那种。

    所以,绑架他?怕是闲得蛋疼了吧?

    说句不好听的,绑他还不如找个有宠物的有钱人家,绑了那家养的狗,等人家发悬赏寻狗启示时再送回去,兴许能换个万八的。

    那不比绑架他有价值?有意义?有效率?

    言归正传。

    尽管这里空气质量很不好,好歹也比刚来那时强多了。

    李昊并不知道,他开局就昏迷,再一睁眼百万年时间已过,只当是眼睛一闭,一睁,一天刚过去。

    他本是一个适应能力很强的人,既来之则安之吧,不然还能怎么办?能回去是咋的?

    所以,他当下只想知道两件事。

    今夕是何年?还有就是金手指到底在哪里!

    就在这时,罗睺向天发愿声音响彻了整个洪荒。

    “我去!这哥们儿嗓门挺大啊!”

    李昊掏了掏被震的有点嗡鸣的耳朵,下意识的说了一句。

    “罗…罗睺…”

    李昊念叨了一遍那个名字,愣了一下,然后嗖的一下闪身回到了天然树屋里,嘴里叨咕道:“卧槽!完了!完了!全特么完了!这是洪荒!”

    他在屋子里不断走着圈子,心想,这不完犊子了么?

    这可是洪荒啊,太乙多如狗,大罗满地走,随便扔块石头都能砸死…哦不对砸到十个八个金仙的洪荒啊。

    但凡沾染点因果,必得死无全尸、魂飞魄散,连点灰都剩不下。

    ……

    突然,他想到…要不?出去找个师父修行?然后闭门苦修,绝不沾染一丝因果?

    这念头一出现,李昊立刻否决了这个决定,开玩笑!不说成群结队的修士,单是洪荒山林野地出没的妖兽就够自己喝一壶得了。

    说妖兽都算抬举了,以他这种凡人之躯,只要来个大型野兽,他都只有送外卖的份。

    况且他还保持着人形,也没有伴生法宝存在,似乎是毫无跟脚可言。

    这样的话,岂不是绝无拜师成功的可能性?

    要知道洪荒相对于修为,更为看重跟脚。

    要不苟?只要苟过无数量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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