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遥与荧妹,在尘歌壶内,度过了一段美好愉快的时光。
嗯,还有派蒙。
几天后。
胡遥与荧妹出现在了蒙德街头。
一想到璃月港那边,差不多大部分人都认识自己了。
随便一举一动,都能惹来万人空巷。
而蒙德这边,则是安静多了。
太多人认识自己,是一种烦恼。
而无人问津,又是另外一种烦恼。
胡遥的思绪,正夹杂在这两种烦恼间来回拉扯挣扎之时。
忽然间,几个从猎鹿人餐馆走出来的客人,看到了胡遥,眨了眨眼睛,似乎在确认着什么。
很快,他们便反应过来。
“他就是那天晚上的酒馆歌手!”
随着这一声叫喊,许多人都看了过来。
“帅哥,你的歌声真好听,给我签个名吧!”
几个人最先拥了上来,将胡遥围在了其中,递上了手中的笔记本。
胡遥看了一眼荧妹,有些哭笑不得。
但招架不住粉丝的热情,只好一个一个签起名来。
刚才还在想着说蒙德这边没几个人认识他,他还得多卖艺几场才可以。
结果一下子就来了这么多粉丝,让胡遥有些措手不及。
刚开始,胡遥并未感觉有什么。
多一个粉丝,便可以或多或少的收割一部分声望值。
多多益善,来者不拒!
但随着一个一个的签名,渐渐的,他就感觉不对劲了。
那天晚上,他在天使的馈赠酒馆唱歌,并未唱多久,大概在一个小时左右。
最多就也是上千人听过他唱歌。
而此刻,蒙德的街头,聚集的人越来越多了, 怎么看都不止有一千个了。
怪不得,手都酸软了。
几个蒙德的少女,这个时候也挤了上来。
“胡遥帅哥,我们没有带本子,但我们也很想要你的签名呢,怎么办呢?”
胡遥看了看她们,说道。
“那我给你们签手上吧。”
“不,签手上很轻易的就擦掉了,要不你签我们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