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快穿:这个大佬画风清奇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107 这个龙套深藏不露(56)(2/2)
书架管理返回目录
默的敲了几个字回过去。

    [老板:钱不够?]

    [黑客乙:够了够了,虽然工作量有点大,但两个亿买这些人的个人信息完全够了,哥几个其实就是有点害怕,虽然这些人是可恶,但数量这么多,我有点怕您搞出大事情,我们也脱不了爪子。]

    [老板:我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黑客丙:老板,您别生气,我们也只是想跟您确认一下,毕竟我们都是正经黑客,不做违法犯罪的事。]

    [老板:嗯。]

    [老板: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黑客甲/乙/丙/丁/戊/己/庚/辛:……]

    [老板:这件事过后,如果你们去自首,劳务费可以追加八千万。]

    [黑客甲:老板,您这话说的……真的假的?]

    [老板:我不差钱。]

    [黑客甲:老板您放心,我们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这件事站在道义的角度上我们是没错,但毕竟违反了法律,等这件事结束,我们立刻就去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黑客乙/丙/丁/戊/己/庚/辛:老大说得对。]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