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杨小妮点点头,从衣兜里摸出一支钢笔:“喏,知道你平时要记账,记工分,这支钢笔我平时也用不上,就送给你吧。”
“啊,送我?”
程伟强有点惊喜,想拿,又有点不好意思,“这不行,我怎么能拿你的东西呢。”
在这个时代里,出门的时候在中山装胸前的口袋上,别上一支钢笔,是最流行,最令人羡慕的事情了。
不过,他们这群下乡的知青里头,家境相差是很大的。
最富裕的也就是韩佳琪了。
而他的家境,父母虽然是城里的双职工,可是家里的兄弟姐妹多,开销很大,颇有心气的他也不好意思让家里贴补他,拥有一支属于自己的钢笔,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梦想。
“我又没做什么,这怎么好意思拿你的东西?”程伟强压下心头的欢喜,不好意思的开口道。
买一支钢笔,最起码要几块钱呢。
这个时候的钱多金贵!
杨小妮笑了,“给你你就拿着吧,反正这是我对象从外地给我带回来的,我平时也用不到,正好你又需要,我听说,你平时有空的时候,也会些一些文章投稿呢,这不是正好需要嘛,你就拿着吧。”
知青点的知青们,平时也喜欢写点文章,投去报社,据说如果被采用了,能根据文章质量,得到三到十块钱不等的稿费呢!
所以一向傲气的知青们,都热衷此事。
程伟强也不例外。
看着眼前的钢笔,程伟强迟疑了一下,但看着满脸坦然的杨小妮,最终还是接过了钢笔,“那多谢了。”
“客气什么,那我先走了。”
杨小妮转身走了。
留下程伟强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好久了,才转身回屋吃饭。
躲在暗处偷摸观察的张蔓和韩佳琪的脸色,那才叫一个难看,张蔓看了看韩佳琪的脸色,故意道,“这杨小妮是个什么意思,不是有对象了嘛,怎么还送钢笔来勾搭程伟强,佳琪,这个杨小妮,可比陆淑娟难缠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