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的工地,我一直把他当做废人一个。
其实人都有闪光的地方,只是找到合适的机遇,才能发挥自己的才能。
王常光做菜时,很有成就感。这里就是他发挥的舞台。
在这里他就能演好自己,在别的地方,他会迷失自己的,真不知道自己干什么。
我个人认为,一个找到自己适合干的最重要。
这样才能感觉工作的乐趣和成就感。
如果我们每天为了工作而工作,那么就会像机器一样运转,无所思的干着,
这样的工作与生活真的无趣。
假如当年没有人顶替王常光,王常光上完大学分配工作进入到机关上班,
以他的性格和为人处世,相信他会疯的更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