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情人的话,把自己男人哄高兴之后,肯定会索取这些实质性的东西。
只有这些实质性的东西到手,女人才会安心。
就算以后这个男人吹了,把自己一脚踹开了,但房子车子这些东西终究到手了,老娘到底不亏。
可是这个年代的霓虹女性,是绝对不敢这么想的。
没办法,哪怕这个年代是明治维新之后了,霓虹女性的地位也没见的有多高。
如果是明媒正娶的正妻,要求一些东西那还正常。
可是这种名分之外,连家都进不了的情人,哪有这种资格!?
被男人宠着,好吃好喝的养着,就已经谢天谢地了,实在不敢奢求更多。
在鲤夏自己眼里,自己可不就是情人这个身份么?
虽然是所谓的花魁,但毕竟出身风尘,不是良家女子。
明明自己不是妻子,只是情人,堀岳先生却要把这一整套房子给自己!
这怎么能行呢!?自己受不住啊!
被一栋房子砸的晕晕乎乎的鲤夏,继续努力的保持着理智,一边慌乱摆手,一边坚持拒绝:
“不行的!堀岳先生,太贵重,我受不起的。”
“有什么受不起的?”
堀岳振振有词,且表现出了一定的强硬和强势:
“鲤夏,我这个人很糟糕,很花心。
牵扯到了你,喜欢上了你,却暂时没办法把你带回家,只能让你住在这个地方,让你的身份很尴尬。
我觉得我很对不起你。
为了赔偿,为了表达感情方面的歉意,我只能用这种俗物来做补偿了。”
鲤夏刚刚恢复了一些理智,却又被堀岳这番话撞的晕晕乎乎。
晕晕乎乎之余,鲤夏心里又相当的甜蜜和感动。
房子金钱这一类的东西虽然俗,但它确实能够衡量一个女人在一个男人心中的地位。
这么贵重的房子说送给自己就送给自己,这不正好证明了自己在堀岳先生心里分量颇重吗?
鲤夏心里如此想到。
堀岳随意送房的举动,把鲤夏感动的不要不要的。
好就好在,鲤夏绝对不是那种见钱眼开的坏女人,她温柔善良,懂进退,知分寸,堪称完美伴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