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中的村子里,人人都知道狼群的威力,沈括被它们当肥肉一般盯着心里并不害怕,或者说她情绪感知有障碍,不知道害怕的感觉是什么。
狼群慢慢靠近沈括,它们不会放过任何饱餐一顿的机会。眼前的女孩,明显能满足它们今晚的胃口。
沈括静静凝视它们的靠近,在她手心有一块尖锐的石头。
这种石头在地上随处可见,沈括却把她当成自己的救命石。
一边警惕四周,一边不断用石头尖锐的菱角切割麻绳。
绳子她割了一天,只要手上有力气就不停的磨。
许是水滴石穿,她的努力终于得到回应,在三四头狼群扑过来的一刹那,沈括切断了身上的束缚,并将石头扎进距离自己最近的野狼眼睛里。
野狼吃痛,疯狂反扑。
沈括不与它打斗,她打不过,冲上去就是送死。
所以她回身迅速往树上爬。
村里的孩子都会爬树,沈括经常挨饿,蹿到树上摘果子是她不被饿死的技能。
她爬的快,甚至在狼扑上来咬她的时候,踩着对方的头纵身往上奋力一跃。
有狼的借力,她很快爬到距离地面四五米的树枝上,冷眼端详树下不断用爪子摩擦地面,咆哮的狼群。
沈括了解它们不会爬树的习性,吃不到她它们自己会走。
想了想,沈括背靠树干闭起眼睛休息。
她很累,又累又饿又渴。
“呦吼~老大,这里有个小姑娘,胆子还挺大!”
狼群后面走出来五六个身穿迷彩服的男人。
“鹰哥,这小孩胆子大手脚也灵活,刚才爬树的反应就算我们几个也不能比她快多少。”
被叫鹰哥的人是迷彩服男子的队长,他脸上有道疤,疤痕从额头左上角一直划到嘴角右下角,几乎把整张脸一分为二。
鹰哥给自己点了根烟,当着狼群的面抽起来。
他不把野狼放在眼里,嚣张的举动明显激怒狼群。
它们咬不到小女孩,还咬不死他们吗?
“啧,不自量力。”鹰哥把烟叼在嘴角,挥了挥手指挥道,“动手!!!”
“是!终于能活动活动筋骨!”鹰哥的手下三两下就解决了狼群,待到野狼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