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盲运动。
百姓们知道是为了分田,所以参与人口普查的意愿是很高的。而且之前属于不在籍人口,乃至逃人、奴仆,都得以普通平民的身份要求在原籍地或者官方安排的安置地入籍,并且得到分田。
清初有着非常严格残酷的《逃人法》,是为了让八旗能够拥有稳定的农奴,剥夺人身自由,也允许买卖。白明修连根拔起了逃人,更取消掉了贱籍,所有百姓都是平等的。甚至是大户人家的奴婢们,官府都不承认其奴仆身份,而是要求必须是有限期的雇佣合同,有工资回报。
在这样的制度下,也导致了许多的奴婢从原主家逃出来,选择投奔公署,要求入民籍且获得分田。士绅就算投告也没有用,因为法律上大明不承认任何带有人身约束性质的雇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