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听见她怒气冲天的告白一般。
于是,她更加生气了,蓬勃的怒火赶走了剩余的理智。她像毛发倒竖的野猫似的,在屋子里团团转,摸到了父亲留下的小左轮,把子弹塞进转轮里,咔嚓一下按下击锤,瞄准他,冷冷地说:
“我说,我喜欢你。你听见了吗?回答我!”
莉齐心想:“我终于被逼到这一步了,拿枪指着他,让他相信我喜欢他。”
他却不置可否:“如果开枪能让你消气的话,你开枪吧。”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她这辈子不想回忆第二遍。她当然不会开枪,但她忘了一种可能性——擦枪走火。他们刚见面时,他就冷嘲热讽过她不怕擦枪走火。没想到这一次真的走火了。
她忘了自己最终把枪口朝向了什么地方——似乎是他,又似乎不是他——只记得走火的那一刻,他终于从黑暗中走了出来。但她没能看清他的脸庞,她已经被吓傻了,双膝发软,坐在了地上。
“砰”的一声,烟雾带着轰响腾开。
手-枪掉落在地毯上。
他似乎搂住了她,又似乎是因为中枪而倒在了她的身上。
她几乎快要哭出来,浑身颤抖着,不知道有没有打中他的要害:“你为什么要让我开枪……我……”
他用手指轻轻地梳了梳她的头发,一边从口中拿出一颗子弹,一边低声安慰她:“我只是想给你表演一个魔术,用牙齿衔住子弹。我以为你开枪发泄后就能消气。别哭了好不好?都是我的错。”
她呆呆地望着那颗子弹,放声大哭起来,简直想要咬死他。他抱着她安慰了一个下午,用尽了各种办法,却还是无法消除她心中的恐惧。
她渐渐意识到,他是一个冷静的疯子,只有疯子才会认为,表演吃枪子儿能让情人消气。
即使他们已经与真正的情人毫无区别,她也还是无法接近他的内心,甚至摸不透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他明明是活生生的人,体温跟其他男人一样炙热,如同永不熄灭的火炉,毫无征兆地攥住她的手腕时,能让她像被烫伤似的微微哆嗦。
同时,他也是来无影去无踪的幽灵。她和他在街上散步时,她永远无法看见他的身影,他的声音却总能在她的耳